在提倡赏识教育的今天,人们重视奖赏、抵触惩罚。其实,奖赏与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的两个方面,两者具有辩证关系。如果在两个孩子中,你奖赏其中的一个孩子,那就等于你惩罚了另一个孩子,暗示他不如被奖赏的那个孩子优秀。奖赏带给孩子是积极的成功感,从侧面教育了其他孩子;而惩罚给人的打击是直接的,其伤害是不可估量的。
一、 惩罚的内涵
奖赏和惩罚本身不具教育性,只有加限某些条件后才成为教育手段。不加思考滥用惩罚,会给受罚者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其负面作用可能会影响受罚者的一生;同样,滥用奖赏也可能造成受奖者产生骄傲、自负等不健康的心理,还可能给其他没有受奖者带来不公正或压抑情绪,导致不良的教育效果。当然,惩罚是为减少某种行为的重现概率对犯错误者所施加的不愉快事件,包括生理上(如殴打、罚站等)和心理上(批评、讽刺、辱骂等)的惩罚,不论何种类型,对受罚者都可能造成或重或轻的伤害。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尽量减少使用惩罚手段,尤其是幼儿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慎重对待幼儿的启蒙教育。
二、惩罚对幼儿造成的危害
幼儿期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体终身教育的奠基。因此,在幼儿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教育技巧显得尤为重要。对待幼儿的过错,要冷静分析加以说理纠正,而不能滥用惩罚。
(一)惩罚危害幼儿的生理健康
幼儿的身体处于快速发育阶段,如果在此期间受到惩罚中常见的体罚,会给孩子的身体发育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造成幼儿残疾,进而影响孩子未来的生活、学习、工作。有报道:温州某幼儿教师因孩子淘气不听话,对2周岁的女童进行体罚,导致孩子皮肤出现大面积青紫淤斑、肌肉损伤。这给家长、教育部门以及幼儿自身带来的恶劣影响是深远的。体罚说明教师的师德存在问题。不管孩子有多么好动、调皮,但那是孩子的本性,不应该对其进行体罚。尤其对于年小的幼儿来说,他们只是身心未发展成熟的孩子,不能用体罚手段来强制他们。因为体罚孩子,是没有把孩子作为独立的个体来看待,更谈不上合理和合法。
(二)惩罚损害幼儿的心理健康
首先,惩罚损害幼儿的自尊和自信心。幼儿的自尊自信是建立在幼儿教师的喜爱、重视及其言语肢体表达上。在幼儿心目中,老师的地位比父母还重要。教师的惩罚会直接挫伤幼儿的自尊和自信心,给幼儿带来自卑和不安的低落情绪,使幼儿形成不正确的自我评价——“我不是一个好孩子”。其次,惩罚损害幼儿的人格。幼儿期是人生发展的第一个关键期,是个性、人格及行为习惯形成的重要时期。教师的惩罚容易导致幼儿产生紧张焦虑、情绪不稳定、孤独不合群等畸形性格,这种个性一旦形成便不易改变。最后,惩罚是幼儿不良行为产生的根源。幼儿因偶尔犯错受到教师的惩罚,为了不让父母知道自己在幼儿园表现不好,会用谎言或假象来蒙骗父母。幼儿的撒谎、欺骗、自闭等反社会行为,严重阻碍其心理健康的发展。
三、消除惩罚的措施
(一)规范言行,做好榜样
幼儿的心理虽有较大的发展,但尚不能有效内化道德规则和行为规范,且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差。教学中,教师对幼儿所犯过错往往不加思考,盲目施加体罚、批评、指责,可是幼儿在“暴风骤雨”中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今后怎么改正。惩罚将随时间被遗忘,幼儿仍可能再次犯错。因此,教师应首先冷静自己的情绪,用温和的话语对其进行说理分析,使幼儿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解自己犯错所产生的后果,让幼儿在情感上认同,并从心理上真正接受教育。“人非圣人,孰能无过”。教师有时也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也应该接受幼儿的监督和指正。幼儿期的儿童,其模仿能力极强。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要身体力行,做到言之有理、行之有据,给孩子做好榜样,使自己尽量少犯过错。
(二)反思学习,提高素养
由于幼儿教师责任压力较重、工作事务烦琐,容易产生倦怠、厌烦和恼怒。幼儿的调皮、不听话,易使教师把这些消极情绪迁怒到孩子身上。因此,教师要不断地学习育儿知识,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以优化教育实践。课堂教学要以游戏活动为主,通过方法上的启发诱导与内容上的启蒙和趣味性,做到注重个别差异、保育与保教并重,用自己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使幼儿达到身心健康。
(三)大胆鼓励,适当奖赏
有些教师为了避免孩子犯错,不让孩子动手,过分约束孩子的行为。心理学认为,手即人的第二大脑,限定手的操作会延缓大脑的发展,而人只有不断尝试错误才能积累正确的经验。处于身心发展中的幼儿,犯错是正常的,相信通过合理的教育引导,幼儿定会改正错误或减少再犯错误的可能性。适当奖赏是教育幼儿的一剂良方。通常一句关爱的话语、一个友好的眼神和一个亲切的爱抚都会和谐师幼关系、增加孩子的自信心。因此,合格的幼儿教师应拒绝惩罚,用师爱温暖孩子的心灵,用鼓励唤起幼儿的兴趣,用教育技巧开启孩子的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