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的纪律对于幼儿园的管理尤为重要,同时有助于给家长、小朋友提供高水准的服务。纪律的维护是每一位园长、主管及员工(教职工)的职责。必须时时牢记纪律处分的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惩罚。在做处理决定时,所在过失的记载和证据都必须提交办公室备案。所有的纪律处分需存档备案。一份交员工本人,一份办公室存放于员工个人档案。纪律处理是以12个月内为周期。
一、违纪处理方式
1、初级警告
由办公室根据说明书上员工(教职工)之违纪行为,依据有关条款发给员工(教职工)“员工(教职工)违纪处理及书面警告通知书”。
2、书面警告及严重警告
由办公室根据说明书上员工(教职工)之违纪行为,依据有关条款发给员工(教职工)“员工(教职工)违纪处理通知书”,交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园长批准。
3、辞退、开除(即解除劳动关系)
部门主管在收到办公室发出的“员工(教职工)违纪处理通知书”时,应进行查核,只有在确定所报属实的情况下才递交园长批准。
4、违纪处理通知员工(教职工)程序
各种警告通知书由员工(教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员工(教职工)拒绝签名,在场其它员工(教职工)签名证实,部门主管可签注说明,不影响通知书的有效性。开除采用通知或公告。
二、违纪处理程序
(一)初级警告
是对违纪员工(教职工)做出的最初之告诫。如员工(教职工)有以下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将被给予签过失单警告,每项扣20元。
1、上班时间串岗或在非工作场所闲游。
2、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违反员工(教职工)仪容仪表的规定。
4、将幼儿园用品用于不正当用途,未造成幼儿园损失的。
5、违反安全守则或操作规程、工作程序等未造成影响的。
6、移动或破坏日程、签字、规则、规定、通知等。
7、在当班时间内或在幼儿园内抽烟。
8、传阅黄色图片,照片和影片。
9、工作态度不认真,未经允许在工作时观看电视、收听广播、看业务外书籍。
10、挑拨是非,影响团结,情节较轻。
11、其他违纪行为经办公室核实确认的。
12、用电器、电源插头太低,电线老化或裸露,未能及时报告。
13、活动前未检查幼儿的衣着、鞋带,幼儿穿的鞋不合脚码,老师没及时指出、落实。
14、桌椅上的钉子松动脱落或突出。
(二)书面警告
员工(教职工)如犯有下列过错,将给予签过失单及书面警告,并将在办公室档案存档,每项扣除50元。
1、员工(教职工)当月第二次犯初级警告的行为或犯初级警告行为情节严重的。
2、履行职责时,未能将发生的问题,或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告给部门主管。
3、未经办公室批准私配幼儿园钥匙或未经批准带幼儿园钥匙外出。
4、用工作之便,未经许可擅自翻阅其他人文件或员工(教职工)个人档案资料。
5、当班打瞌睡、睡觉、睡幼儿床和使用幼儿用品。
6、请他人或代他人签到。
7、无办公室签发的许可单,擅自将幼儿园的财物带出幼儿园。
8、未经批准允许幼儿园外的人员在园进餐、使用幼儿园物品,未造成幼儿园损失。
9、未经许可擅将幼儿园物品移往别处,未造成幼儿园损失。
10、未经许可私自允许他人到幼儿园工作地点,与之闲谈。
11、高声吵骂,粗言烂语影响安宁及工作。
12、考评不合格。
13、其他违纪行为经办公室核实确认的。
14、幼儿午睡时值班人员擅自离开或打瞌睡、干私活、闲聊、看业务外书籍;上班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串班)、与外来人员作长时间闲谈;当班时闲聊、接打手机。
15、上班期间带小孩回园,或丢下工作照料自己的孩子。教师穿高跟鞋、拖鞋;戴的别针等饰物尖、长;留长指甲。
16、不执行持卡接人制度。
17、工作不力,一个月迟到或早退两次。
(三)严重警告
员工(教职工)如犯有下列过失,将会给予签黄单及严重警告,并将在办公室档案存档,每项扣除100元。
1、当月第二次犯书面警告者.
2、拒交或不立即上交拾到家长或幼儿园员工的物品和金钱。
3、在幼儿园内鼓动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5、向家长索取小费。
6、未经许可在幼儿园内贩卖,募捐或散发印刷品。
7、诬陷他人,拉帮结派,搞小集团,煸动对上级不满。
8、在员工(教职工)告示栏或幼儿园其他地方张贴、更换、损毁任何物件。
9、初次撤离工作岗位,无故中途停止工作。
10、未能按照工作职责、范围来完成工作,或消极怠工,影响工作水平及质量。
11、对同事、家长不礼貌,对家长的投诉不妥善处理的。
12、
13、不服从合理工作按排。
14、擅自移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开水、热汤、热粥(早餐、午餐、午点)放在幼儿能碰到的地方。
16、老师给幼儿服药时未核对姓名和剂量;接受时未进行登记。
17、用过的剪刀等利器未及时收藏好。
18、幼儿衣袋中的利器及小珠子等可以塞进口、鼻、耳的东西未及时发现收去。
19、活动前未检查运动器械,或者检查后未作记录。幼儿私自逃离幼儿园。
20、对幼儿有体罚、变相体罚、心罚现象。
(四)辞退
员工(教职工)如犯有下列过错,将会给与辞退处理(即解除劳动关系),并将在档案中存档。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员工(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幼儿园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拒不服从的。
3、因所在幼儿园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幼儿园工作,有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五)开除
员工(教职工)有下列过错行为,按照劳动法第25条规定,幼儿园将予以立即开除(即解除劳动关系)。
1、连续工作的12个月内达二次及二次以上犯严重警告,或三次及三次以上书面警告,或四次即四次以上初级警告者或三种警告相加三次的。
2、员工(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幼儿园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拒不服从的。
3、对家长、上级或同事粗暴无礼,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
4、泄露幼儿园机密给其他幼儿园造成损失2000元或以上的。
5、煽动幼儿园家长或同事恶意生事,造成严重后果,或对幼儿园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6、以任何形式或与同事串通伪造幼儿园文件,资料和客人票据等,以获得财物。
7、在幼儿园内或睡室内进行不道德行为。
8、私自将枪支,弹药,毒品等危险品带进幼儿园。
9、吸食或拥有毒品。
10、盗窃幼儿园,家长或同事财物。
11、违反劳动合同或兼职人员聘用协议,违反劳动纪律、保密制度、安全卫生保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制度、医疗福利制度等规章制度造成幼儿园损失2000元或以上的。
12、员工(教职工)向幼儿园提供虚假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计生证书、失业证、外出务工证、健康证等)、虚假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虚假资料的(如:虚假的业务单位、虚假报价等)。
13、违反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的。
1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2000元或以上的。
15、造谣生事,提供虚假信息或散布对幼儿园经营管理不利或影响幼儿园荣誉和安宁的任何言行举止等。
16、损坏幼儿园、家长或员工(教职工)的财物造成损失2000元或以上的。
17、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涂改、模仿他人签名,以谋取方便或私利。
18、个人受刑事处罚或较严重行政处罚的。
19、12个月之内无故旷工的。12个月之内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一个月迟到或早退三次或以上,12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五次或以上者。
20、擅自在外兼职或参与经营同幼儿园业务相类似业务的。
21、员工(教职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员工(教职工)不按原合同履行的,违反本条规定,符合开除条件的。
22、其它严重违反操作规章、安全守则、劳动纪律,或造成单位经济损失2000 元或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