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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原则_幼儿园相关法规制度

2012-05-02 收藏 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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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原则是:发生事故急救在先,过失责任依法追究。
  近年来,幼儿里儿童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幼儿保育、教育活动中出现事故后,幼儿、儿童家长和肇事者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一直困扰着各方。因此,了解幼儿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途径就显得十分必要。

  幼儿里的儿童伤害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园期间和离园参加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管理范围内(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儿童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幼儿方面来说,有管理问题、制度问题、教职工责任心问题等方面的原因,也有设备设施问题、儿童自身问题等方面的原因。无论何种原因所导致的儿童伤害事故,都要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事故中划分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幼儿在儿童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换言之,幼儿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是幼儿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由于幼儿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儿童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要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即不负责任。过错的大小是幼儿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在处理幼儿事故问题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遵循谁有过错、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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