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持“双证”上岗。对取得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由区教体局统一对其进行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工作成绩考评等综合评价,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部门颁发上岗证书,由区卫生防疫部门颁发健康证,做到持“双证”上岗。
二是统一招聘。严把幼师“入口关”,各乡镇中心校及幼儿园新增幼儿教师在全区内公开招聘,正规幼师班毕业的学生通过考核可优先录用,并报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同时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登记建档,取得学前教育工作上岗资格。
三是统一培训。组织幼儿教师参加基本技能、教研教改、迪士尼神奇英语、信息技术等多项培训,提高了幼教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有计划地对幼儿教师进行学历教育和补偿教育,广泛开展大练基本功、教学大比武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统一考核。对幼儿园实行定编定岗责任制和评估考核等级制管理,在职幼儿教师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三等,发放等级证书,每年根据考核成绩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并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
五是统一待遇。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实行乡镇统筹的意见》和《关于民办教师、幼儿教师退休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幼师工资筹集渠道及退休办法,逐步实行乡镇学前教育财务统管,保证幼师工资正常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