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主要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幼儿园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知识宣教,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切实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二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要充实完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园长是本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工作;各园的主管副职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园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具体负责;班主任要对本班幼儿安全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好各级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岗位职责划分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是保证措施,加强防范。严格卫生保健、车辆管理、饮食管理、园舍设施维护、用电消防安全、教育过程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对以上方面,各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地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并留有详细记录。四是加大督查,确保安全。要求各幼儿园近期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排查,对幼儿园的周边环境、房屋、室内外活动场地、设备设施、食堂和饮食卫生、玩教具、消防设施、接送幼儿车辆,以及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临时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教体局。
会议同时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车辆接送幼儿的紧急通知》,重点对幼儿园车辆接送
幼儿进行了规范。会后,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与各镇街托幼办主任,实验幼儿园、厂矿企事业幼儿园园长签定了《莱州市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