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足省情,确立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思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特别是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农村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逐年增大,但我省学前教育事业总体水平还不够高,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20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由于受学龄儿童大幅度下降和其他社会变革因素的影响,全国全省学前教育都出现了滑坡局面,幼儿园及在园(班)幼儿数量明显减少。1998年和1999年,我省已经发现了这一情况,但由于当时正忙于抓“普九”攻坚,无暇顾及解决此问题,2001年,全省在园(班)幼儿数、幼儿园数已分别降至74.31万人和1307所,仅相当于高峰期时的47.22%和22.97%。二是长期以来,我省农村学前教育以小学附设学前班为基本办学模式,实行这种模式,投入少,较快地普及了学前一年教育,但也造成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特别是不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问题。三是学前班附设在小学里,没有独立的房舍,没有独立的人员,没有独立的财务,许多单位把学前班当作创收的实体,幼教经费大量流失。四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农村适龄幼儿人数逐年减少,农村幼小复式班、学前混合班逐年增多,保教质量得不到保证。五是农村幼儿教师没有明确名份,工资、待遇、职称等得不到保障,队伍不稳定。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要谋求我省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大发展,必须从办园思想上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由学前一年教育向学前三年教育转变”,实现“由办班向办园转变”,实现“由办园随意性向规范化转变”,并通过实现三个转变,开创我省学前教育“三升一降”的新局面,即全省入园幼儿人数大幅度上升,学前三年受教育率大幅度上升,幼儿园在园幼儿比率大幅度上升,学前班大幅度下降。据此,2001年,我们对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进行了重新定位,把工作中心聚焦并确立在改革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模式上来,提出:紧紧抓住因学龄人口下降带来的小学布局调整和小学教师超编两大机遇,建设规范化幼儿园,把以学前班为主体的办学模式转变为以规范化幼儿园为主体、
幼儿班为补充的办学模式,并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05年,全省基本完成学前班与小学的相对分离,基本建立起以规范化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系”作为我省基础教育推行“一普变十普”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写入了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强力推进“普三”,我厅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现场会性质的“普三”工作会议,专题分析“普三”形势,检查“普三”进度,部署年度攻坚任务。2001年11月,我们在保定涿州市召开了全省农村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作现场会。涿州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利用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来集中举办幼儿园,共改建、新建了60多所幼儿园,基本实现了“普三”目标。会议根据涿州的经验,提出了逐步取消学前班,建设规范化幼儿园,加快全省“普三”进程的目标和方针,而且对农村办园体制进行了探索,提出实行“乡村办园,缴费入园,公办民助,自主发展”的体制,并明确了规范化幼儿园标准,即“三段”(有三个年龄段,办有大班、中班、小班)、“两基”(有基本办园条件、有基本卫生保健设施)、“五独立”(法人独立、园舍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管理独立)。这次会议为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确定了基本方针。但涿州地处平原,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涿州的做法能不能在其他地方推广,人们还心存疑虑。为此,2002年4月,我们又开始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邯郸涉县抓试点,结果该县也是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在原有16所幼儿园的基础上,新建、改建、扩建了100所农村规范化幼儿园。2002年7月,我们在涉县召开了全省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现场会,推广了该县以村为主,充分利用闲置的小学校舍和超编的小学教师等教育资源举办规范化农村幼儿园,多快好省地“普三”经验。在这次会上,我厅还与各市教育局签订了“普三”目标管理责任书,正式启动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县(市、区)创建计划”。2004年9月,我们又在邢台沙河市召开了全省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第三次现场会暨“普三”攻坚动员会,推广了该市将公办幼儿教师统一列入小学教师编制核定范围,纳入公办教师序列,建立起一支以公办教师为主体、聘任制教师为补充的稳定的农村幼儿
教师队伍的经验。会议还根据该市的经验,重新审视了全省“普三”工作中的一些基本提法,对原有的提法做了必要的调整,从而为“普三”工作奠定了人事政策保证,同时,会议根据今后三年将要“普三”的县(市)多为贫困县且时间相对紧张的现实,把2004—2007年定为全省“普三”攻坚阶段。三次现场会的召开,既起到了宣传发动的作用,又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三次现场会使全省幼教工作者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胆子大了,步子快了,以实际行动来落实“普三”的任务和要求,同时争创一流农村幼儿园,形成上下合力同心办幼教的局面。明年、后年,我们还将分别在石家庄藁城市、张家口尚义县继续组织召开“普三”工作会议。
二、多措并举,确保如期完成“普三”攻坚任务
根据农村学前教育的新定位,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和《河北省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县(市、区)标准(试行)》,并从2003年开始,启动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县(市、区)达标认定工作。具体规划是:到2007年,全省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双80”目标,即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班)率达到80%以上,在规范化幼儿园入园的幼儿人数占接受学前教育儿童数的80%以上;到2010年,全省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三85”目标,即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在规范化幼儿园入园的幼儿人数占接受学前教育儿童数的85%以上,全省幼儿教育学历合格率和专业化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区域目标是:2003、2004、2005、2006、2007五年分别规划16、37、48、47、33个县(市、区)实现“普三”目标(目前已有53个县市区达标)。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重点构建了三个运行机制,确保了农村幼儿园的创建。
一是构建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来越认识到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是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环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多数市、县在每年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上都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邢台市、保定市、沧州市政府副市长与各县(市、区)长签订了“普三”目标责任书;各市普遍制定了“普三”规划,先后召开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现场会;邢台市强化政府行为,把学前教育纳入了“文明生态村”建设内容;不少县(市、区)政府把学前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督查、统一考核,拿出当年“普九”攻坚的劲头来抓“普三”工作;一些县(市、区)建立了“三级两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即“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教育局——中心校——幼儿园”,三级两线分别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完成“普三”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构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农村幼儿园建设中,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筹措。为确保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全面启动,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财政非常紧张的状况下,通过政府拨款、群众集资、个人借贷、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一些村把预备建设村委会的资金用于新建幼儿园,一些村委会把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办公场所改为
幼儿园,而“两委”班子仍在低矮简陋的地方办公;涉县、沙河、望都等地的农村幼儿园已经全部达到了“三机一室”的办园标准。各地借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之机,新建、改建、扩建了一大批规范化幼儿园,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黑屋子、土台子、泥孩子”的状况正在发生根本改变。如,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临城县今年已累计投入“普三”资金700多万元,其中投入40万元扩建了县直幼儿园,使县直幼儿园成为日托500名幼儿的标准化幼儿园。
三是构建园舍建设运作机制。各地紧紧抓住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这一有利契机,加快新建、改扩建规范化幼儿园步伐。①具体实施中,坚持“以村为主,园班结合,校园一体”的原则。“以村为主”,即在办园体制上,以村集体为办园主要力量,充分调动村里的积极性,挖掘农村教育资源。“园班结合”,即本着大村办园,小村联合办园或办班的原则,解决农村幼儿入园(班)和提高普及率的问题。“校园一体”,即幼儿园或幼儿班可以附属于当地小学,但又自成一体,做到场地、教学、管理、经费、人员相对独立,防止出现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并使幼儿园与学校在教学设备、师资、活动场所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②选址新建,校外独立建园。鉴于各乡镇间、校际间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从实际出发,要求经济条件好的乡镇或学校选定新址,建设独立的幼儿园。③撤并村小,办好校外园。抢抓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机遇,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生源过少、效益不高的农村小学实施“撤、并、联”方针,将其彻底改造成中心幼儿园,科学整合教育资源。④挖掘潜力,建好校内园。为了充分利用农村小学因生源减少闲置下来的校舍,经过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实施改、扩、建并举,在校内建成相对独立的幼儿园。
三、与时俱进,重新定位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名称与体制
办好幼儿园,难点在园舍,关键在教师。长期以来,幼儿教育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是缺乏必要的幼儿
教师政策,大量的幼儿教师享受不到公办教师待遇,幼儿教师的地位得不到确立。国务院关于“职业学校、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工读学校教职工编制,可参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的规定,为我们发展学前教育、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公办幼儿教师队伍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了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我们重新审视了“普三”工作中的一些基本提法,对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办学机构进行了重新定位。
2001年以来,为了加快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步伐,我省提出了学前班与小学分离,建设相对独立的规范化幼儿园的工作思路。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思路是正确的,是实现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基本道路。但由于国家核定编制的政策明文规定“小学附设幼儿班,可参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这就形成了规范化幼儿园建设与国家教师编制管理政策之间的尖锐矛盾。若要保持“普三”工作的顺利推进,就必须把我们的工作思路转到与国家政策相一致的轨道上来,所以,我们对原有的提法做了一些必要调整,即:把建设“规范化幼儿园”的提法变为建设“标准化幼儿班”,即“小学附设幼儿班”。这种“标准化幼儿班”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学前班,而是包括大班、中班、小班在内的学前三年幼儿班,对外称为“小学附设幼儿班”,教育统计也应称为“小学附设幼儿班”,教育内部则称为“标准化幼儿班”或“规范化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与学前班的根本区别是在幼儿教育层次规模上不同,学前班是学前一年教育,
幼儿班是学前三年教育。
与此同时,为了使我省农村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更好地应对国家教育人事政策,我们还对原有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即调整为:农村学前教育实行“各级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小幼一体化”管理体制。也就是说,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属于学前三年,幼儿班附属小学管理,幼儿班设主任一名,相当于幼儿园园长,可以兼任小学副校长或中层干部,人事、财务由小学统一管理,公办幼儿教师纳入小学编制,享受公办小学教师待遇,但在教学业务上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实行独立管理,必须按照幼儿教育规律开展活动;乡镇中心校可设一名专职幼教干部主抓小学附设幼儿班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县、乡、校三级幼教业务管理网络和研训一体化制度。但是,对原来独立的国办园、民办园我省仍然保持着原有提法和体制。
四、确保“三个到位”,加强农村幼教师资队伍建设
为解决农村大量建园后幼儿教师严重短缺的问题,各地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编制管理,确保工资待遇落实到位。一些县将公办幼儿教师统一列入小学教师编制核定范围之内,调任部分接受过幼儿教育的小学教师改做幼儿教师。如,沙河市在2003年中小学教师核编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职业学校、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工读学校教职工编制,可参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的政策规定,市人事、教育、财政部门制定了
幼儿教师编制计划,农村幼儿教师编制师生比按1:20执行,彻底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幼儿班(幼儿园)教师没有明确名份,工资、待遇、职称等得不到保障,队伍难以稳定的基本问题。二是调聘并用,确保幼儿教师任职资格到位。各县(市、区)在小学教师普遍超编的情况下,紧紧抓住布局调整、学校合并的机遇,一方面把原来一些在小学工作的幼师毕业生调整回幼教队伍,并将一些适合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教师通过转岗培训调整到幼教工作岗位上,并将这部分人员作为公办幼儿教师纳入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另一方面采用择优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