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全角度讲,我爱“你”不过是我爱“我的理想化投射”或者我爱“我的美好想像或者幻想”。这个“你”和真实存在的客观现实的你关系不大,唯一的一点关系可能就是你是我的理想化投射的载体。
所以,我因爱你而来的悲与喜,苦与甜是我自己的,和你关系不大。应为我负责任的是我自己,能决定我的人生的也是我自己,如此以来,我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主休,有力量的主体,自由的主体。这样让我们多了很多的把握感,也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焦虑,也许,这样我们的人生才能过得更好。
人的一生,绝大部分的痛苦源于情感,而由情感而来痛苦不是因为心的距离太远,而恰恰是因为太近。近得没有应有空间,没有适当的距离,近得两人紧紧地纠缠在了一起,分不清你我,近得水火不容,不堪重负。
而这种“近”和我们关于“我爱你”的习惯化想法有很大的关系。即:“我爱你,你要为我负责。”——因为我爱的是“你”不是“别人”,所以你要为“我”负责、为“我的爱”负责,不然你就对不起我——对不起我,我就很可怜,我就没价值了,然后我这一生的幸福就被“你”毁了。
表面看来这想法似乎相当的有道理,但恰恰是这些“似乎有道理”的道理让我们深陷泥潭,代代相传,欲罢不能。这里无意识中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责任扣到了别人的头上,同时也将本应属于自己的主动权推了出去。如此以来怎能幸福?
也许,还是“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来的更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