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拿着一盒积木,蹲在地板上,一块接一块地往上堆,五颜六色的,美丽极了,就在堆完一座“城堡”后,他将积木往地板上一扔,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华拿了一块地毯在地板上,又从架子上将十块粉红塔由小到大,一块块的取了下来,放在地毯的上方。他坐了下来,找出最大的一块,放在第一层,接着又找出次大块,将它放在最大块的上方。于是,他以同样的方法,一直作到最小的一块完成,也用手检查了一下是否整齐。做完后,他又一块块地放回架子上,并将地毯收好。
注意到没有,这种活动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小明玩的,我们称为“玩具”?小华玩的,我们称为“教具”?
教具与玩具不同
“教具”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肃的意义,不能随意地被安置在厨房或者客厅;也必须有专属的“活动室”与特定的使用规则,如此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
再来,由于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学作用;例如,粉红塔,为了让孩子能以触觉与视觉来分辨大小,所以在颜色上也就设计成单一化,目的在造成注意力的集中,而不会受其他因素干扰。但是,在孩子能完全地熟悉这个基本功能后,它能被允许与别的教具配合变化使用。
教具具有教育孩子了解大小、轻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让孩子能产生次序、顺位等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质。这种特质不只显现在教具物的本身,也旁及到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须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有尊重它、维护它的素养。
在这样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重“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至于玩具就不一样了!玩具的制造,虽然有些也带点教育意义,却不是十分明显,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以赚取父母荷包的钱。而妈妈为了暂时免除孩子的纠缠,或是爸爸想同时满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也就不惜花费金钱买回家去。
但孩子玩了没多久,就想要了解“为什么那辆小汽车,既没有司机,也不会掉到玩具盒子外面去?为什么会自动转头,好像轮子上有眼睛?比爸爸还能干,究竟有什么道理?”孩子想明白这些疑问,却常为难了妈妈;妈妈把问题推给爸爸,孩子却等不及,只好动手自己拆,不到雨天,“玩具”成了废物,仍旧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而引起一连串的后遗症:如孩子轻视父母无能,既不能给他满意的解答,又不能替他修复玩具,于是缠着、哭着又要买更“好玩”的。如果不买,孩子的哭功、缠功更加烦人……。所以,玩具无法满足孩子的道理也在这里,它蕴含不深的教育意义,不但无法带给孩子们成长,而且会养成孩子的不良习性。
蒙特梭利教具
蒙氏的教具究竟有多少种?依荷兰新屋公司八十年代的目录,有三百四十九种之多。但实际上哪些是蒙特梭利自己所创制,却很少有人去研究,可见有一些必是经由后人自己发展出来的。其实这相当符合蒙氏的教育精神,因为她不曾认为蒙氏教学是一种永恒的结论。她明白生命具有变动性,所以随着时代变通,教育的发展必会有些因循,也有所创新。因此,只要合乎蒙氏教育法的精神和目标,父母们也可以在家里替孩子做。但千万别去买那些复杂得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电动“玩意儿”,惹得孩子和自己生气。
对于“教具”一词,蒙氏本人曾公开地表示,她不喜欢这个名词,正确的名称我们应该叫它“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孩子作成长“工作”时所用的“材料”,是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目的,而不愿世人称之为“教具”。然而这个名称的由来已久,我们为了方便沟通,也不像老师手中的那根教棒,不是辅助老师教课的物品(“辅助老师授课”就成了以大人为中心),它是让孩子在其中“自我教育”、“自我启发”的媒介物,而非玩具。
教具的特色
1、 蒙氏教具不选用五彩杂陈的色泽,以朴实、干净的色调为主。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所以通常用单色调,突显真正的教育目标,也是具孤立的特性。例如:粉红塔的十块木头全部都是粉红色。
2、 由于教具的最重要目标,是为了符合幼儿的内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以幼儿的能力为设计重点。如:粉红塔最大的一块,孩子也可以搬得动。
3、 每项教具都有能够吸引小孩子的因素,例如粉红塔的重量、颜色;或舀豆子时,豆子沙沙的声音。
4、 教具的设计,以供给一个人操作为主要考虑目标。
5、 每项教具的单独和联合使用,都有其步骤和顺序才能完成。而且不管在设计上或者在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简单到复杂,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孩子了解步骤、重视秩序,并间接的培养其“内在纪律”。
6、 每样教具都具有直接与间接的教育目的。
7、 在设计上,具有控制错误的特性,可以使小朋友自行发现错误,而能自己改正。既有助于孩子自己了解问题、解决问题。亦能培养“知过能改”或独立、负责的品德,并有助于创造性思考和打开智慧窍门等多种作用。
8、 由步骤、秩序中培养孩子的逻辑习性和推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