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以及现代人快节奏、重压力的生活,导致不孕不育人群日益扩大。除了正规的不孕不育专科门诊和医院火爆之外,“代孕中介”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网络和报刊广告上,其“灰色面孔”则引来妇产科医生和法律界人士的担忧。
代孕中介:有需求就有利润记者以要找代孕的名义,在浙江代孕网上联系到了总站长张海华,了解了代孕的整个“流程”:先在公共场所见面核实客户的身份,然后去他们的办公室,从公司推荐的3~5名代孕妈妈中挑选一名,选好后这位“妈妈”将与客户夫妻一起进医院体检,医生根据代孕妈妈和客户的供卵周期差距,制定方案调整周期,待两人生理周期一致后取卵。接下来,2、3天后移植,12天后就能出结果。整个流程大概需要2个月左右。
就流程而言,几乎所有的“代孕中介”都大同小异,差别最大的是价格。有中介称“8万元包男孩”,有中介则表示“起码20万”。据了解,不同的方式,价格差别大。总体而言,做“试管”比做“人工”要贵2~3万元;而如果是做“人工”的话,“优质”的又要比“一般”的价格贵许多。
“代孕志愿者”也有级别,不同级别价格也不一样。有些代孕网站按容貌、学历等把她们划分为从A到I的不同等级,每个等级的“补偿”标准也不同,例如最初级别的A级:初中学历,容貌一般,“爱心补偿”为4万。大专学历,容貌一般的E级志愿者“爱心补偿”为7万元。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越的I级志愿者则在10万元以上。
据了解,去找“代孕中介”的夫妻都有难言之隐,如女方因年龄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自己生幼儿,也有不愿自己生的。这块市场大不大?中介方毫不掩饰:没有需求,没有利润,“代孕中介”广告能满天飞吗?
医生:绝不允许代孕记者随即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一位专家咨询,对“代孕”行为医院如何对待?这位专家非常坚定地表示,国家有相关文件规定,这是绝对不允许的。生幼儿规定要有结婚证和准生证,医院要核对过,除非有人做假证件蒙混过关。
据了解,2001年我国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医疗科研机构不得做代孕手术。
记者将医院的态度和该法规搬出来与该中介理论。张海华显得很不屑:“正常情况下医院是不给做代孕手术的,我们通过关系进医院也是有成本的,医生也是有风险的。客户自己有关系也可以不用我们介绍医院。”“我们要向客户收医院联系费的。”“我们现在不方便告诉你是哪家医院,如果任何人都随便告诉,哪个医院还敢跟我们合作!我们承诺至少是公立三甲医院,否则你可以不做,我们这么多客户靠骗早做不下去了,这一点是肯定保证的。你确定要做,我们会告诉你的。”
对于法规,张海华显然也很熟悉,他辩解说:《办法》只是针对国内科研医疗机构,对个人行为没有规定,所以对个人的代孕行为并没有约束力。
张并表示,他们和“代孕志愿者”之间有协议,资料是保密的,一旦代孕完成后,会把所有的资料销毁。“代孕处于法律和道德的边缘,与法律并不抵触。”
律师:呼吁相关法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傅鼎生律师明确表示:代孕是违法的。他说,我国现有法律找不到有关代孕的任何法律依据,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代孕是可行的,所以其不可行。这与一般的民事行为不同,一般民事行为是法律没有规定其不可行,所以其可行。代孕为什么特殊?因为生育繁殖涉及到人的身份关系,如果允许其存在,就会造成身份混乱,血缘系统难以识别,进而会危害到人类的未来。
傅鼎生教授认为,“代孕中介”的行为是违法的。世界各国法律普遍认为,生育权是身体权的一部分,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我国法律规定,母子关系的确立,看出生而不是看血缘。也就是说,谁生的,谁就是母亲。因此,客户与“代孕中介”、“代孕志愿者”三方签订的协议不会产生法律效应,去寻找“代孕中介”的人,很可能钱财、幼儿两失。
同时,傅鼎生教授呼吁,对“代孕”,法律还是应该作出探索和明确的规范。
来源:雅虎育儿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