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消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教育部最终确定36个地区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验区将开展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队伍培养和补充机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方面试点,实验周期为三年(2016-2018年)。
教育部要求,有关省(区、市)要加强对实验区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实验方案,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各实验区要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研究出台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在相应实验任务上取得突破,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别急,名单来了!看看你在的地区入选了吗?
名单包括:
地区 数量
北京市顺义区、大兴区 2
天津市北辰区 1
河北省邯郸市、唐山市丰南区 2
山西省芮城县、太原市小店区 2
辽宁省沈阳市 1
吉林省珲春市 1
江苏省镇江市、丰县 2
浙江省海宁市、杭州市江干区 2
安徽省宁国市 1
福建省晋江市 1
江西省芦溪县、赣县 2
山东省青岛市、莒南县 2
河南省邓州市 1
湖北省武汉市、荆门市掇刀区 2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1
广东省佛山市、广州市番禺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 1
海南省儋州市、昌江县 2
重庆市江北区 1
四川省成都市、泸县 2
贵州省铜仁市 1
云南省昆明市、巍山县 2
甘肃省教育厅、临夏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