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看护点分类管理和监督,加快清理、整顿无证学前教育机构,逐步发展成为正规合格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将幼儿看护点分为A、B、C三类。A类是幼儿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至3年的努力达到规范办园标准的;B类为幼儿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至2年的努力达到A类幼儿看护点标准的;C类为存在幼儿安全与健康隐患、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无证的幼儿园经评估达到A类、B类标准条件的,可获幼儿看护点许可证,可以继续办学;C类看护点则会被坚决取缔。目前正在广西举办无证幼儿园的园方,可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详细的评估标准,并提出书面的评估申请。广西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广西会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公布辖区内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看护点名单,不符合规定的无证幼儿园将被清理取缔。(记者 周仕敏 实习生 吴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