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开学季,幼儿园收费从9月份执行新标准,是否有幼儿园借故涨价?9月15日至10月底,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收费抽查。市民如果发现幼儿园有乱收费或乱涨价现象,可以拨打12358进行价格举报。
据了解,2013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公布《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这是自治区首次对全疆幼儿园收费做出统一规定。今年7月,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旧标准上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新规自今年9月份实施。
记者从新规中梳理了三大变化,方便幼儿家长阅读。
违规收费幼儿园已被立案处理
日前,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已经对首府44所公办幼儿园进行了收费检查,查出6家违规收费的幼儿园,目前正在进一步立案处理中。他们的违
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六条:
1、收取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等费用;2、自立项目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收取费用;3、高于政府指导价收费,不执行出勤4天为界的新规;4、对政府命令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收取课本费、暖气空调费、信息服务费等;5、幼儿园以保证金、抵押金等方式变相收费,在幼儿入园时收取伙食费或押金等;6、幼儿园不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个别幼儿园公示的内容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