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12日下发通知,决定自17日起至6月继续在全省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无证民办幼儿园的安全隐患。通知明确要求,对于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其宣传招生。
据悉,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拉网排查和宣传发动、整改整治和省级督查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市县(单位)要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专项排查,逐个实地考核。对基本符合规定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要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注册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其宣传招生。
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各地要对上述三类未注册幼儿园分别开展整改整治工作,对达到办学注册基本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进行登记注册,督查指导限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在规定期限内抓紧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幼儿园,由各市县(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法采取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被关停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和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
6月,海南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县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市县已关停的未注册幼儿园是否确实停止办学、是否有新的未注册幼儿园出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