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吉林两地幼儿园涉嫌给幼儿喂药事件中,都出现了“病毒灵”这种药,记者查询发现,该药目前国内的生产厂家不多,很多医院也基本不再使用该药,很多药房也没有销售,该药价格低廉,每片仅一两分钱,药剂专业人员认为廉价或许是幼儿园选择该药的原因。记者还发现,14年前国家药监局就曾经拟停用该药。
俗称的“病毒灵”通用名是“盐酸吗啉胍,ABOB”,其作用是“抑制病毒的DNA和R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繁殖 ”,其不良反应为“可引起出汗、食欲不振及低血糖等反应”。
北京朝阳医院的崔药师介绍,目前大医院已经基本不用该药,因为近些年有很多药效好、反应小的抗病毒药取代了这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的药, 目前可能一些基层的医院和诊所用得较多,该药价格便宜,虽然没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但是如果儿童长期服用肯定会对肝肾有毒副作用,而且该药也没有预防病毒感染和感冒的作用。
西安市政府通报,该市食药监局在涉案的派出所发现的“病毒灵”是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记者联系到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的于姓经理,他介绍该公司生产该药并不多,药品流向有监控记录,幼儿园肯定没有在该公司购药,而该药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肯定没有问题,也没有过报道有严重副作用”。于经理表示,药品都有说明书,应该按医生处方和说明书使用,对于幼儿园给孩子长期喂病毒灵,他表示没有办法评价。 1 2 下一页 尾页
“病毒灵”价格低廉,记者向西安、长沙和广州三家药房询问“病毒灵”,其百片一瓶的价格在1元、1.5元和2.2元之间,一片的价格才一两分钱。几家药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该药缺货,很久没有卖过了,“价格低、利润太低”。
药剂学专业人士分析,病毒灵使用时间长、价格便宜,没有发生严重副作用,这可能是幼儿园选择“病毒灵”长期喂给孩子的原因。记者发现,媒体曾报道,1999年底,国家药监局曾发出“关于公布拟停止使用非抗生素类抗感染药和解热镇痛类药品地方标准品种论证结果的通知”,其中就包括病毒灵片,停止使用的原因有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等。2002年以后国家药监局以“国药准字”批准了全国共382家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病毒灵。这些病毒灵至今没有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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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也曾出现“喂药门”
实际上,北京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 2011年3月,通州新天地幼儿园的180个孩子在没有感冒的情况下,被园方统一安排吃了两天儿童感冒药“优卡丹”,其间有孩子出现过敏症状。
家长质疑园方私自用药,而园方解释称感冒药为中国儿基会优卡丹儿童健康基金公益捐赠,考虑到春季天气变化大,因此给孩子服药以预防感冒。
法律人士认为,我国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下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即孩子家长代其行使民事权利。因此,幼儿园随意给孩子吃药的行为已违反监护人制度。幼儿园即便给孩子吃非处方药,事先也必须征得孩子家长的同意,并向医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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