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德育报·学前教育》为首页
RSS订阅 | 手机版 | 微信订阅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中幼网杯” 全国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评选

教育部:幼儿园到高中 校园内一律禁止吸烟

2014-02-07 收藏 复制地址
转载:

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不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和教学楼;高校建筑物内也一律禁止吸烟。教育部28日下发通知,要求创建“无烟校园”。通知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的要求是一律禁烟: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

  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不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和教学楼;高校建筑物内也一律禁止吸烟。教育部28日下发通知,要求创建“无烟校园”。

  通知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的要求是一律禁烟: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对高校,通知要求高校的建筑物内一律禁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吸烟区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视频设备等装置,加强对吸烟的监控,防止有人在相对独立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吸烟。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

  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禁烟不力的学校要进行查处通报。学校要设立禁烟监督员,并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欢迎关注“学前教育网”、“园长”微信公众号。
⊙欢迎分享、转载,转发请勿做任何修改,包括本声明。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德育报·学前教育》编辑整理,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分享到手机/微信/QQ

  • 学前教育网微信公众号

  • 333美丽童话公众号

  • 《德育报·学前教育》QQ公众号

  • 幼教圈QQ公众号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想要吗

德育报学前教育微信公众号欢迎您关注

教育理论

热点专题

2020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广州国际教育加盟展暨广州幼教展

热门排行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