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贺迎春)华南理工大学原副教授蔡智奇因为超生被开除引发社会普遍关注。对此,有法律学者认为,判断蔡智奇是否超生的关键在于其第一个孩子是否是美国国籍。蔡智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已经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如果不成,将向法院起诉,相信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
回放:副教授超生被开除 申诉被驳回
近日,等待了45天的蔡智奇终于收到校方回函。回函称,蔡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决定维持原有处分。此前,蔡智奇因为“超生二胎”被华南理工大学开除。
任教华南理工大学之前,蔡智奇在美国从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12月,其妻于陪读期间生下第一胎。2009年9月,蔡智奇回国并正式到校工作。当时,其妻已怀孕六个月,并于2010年1月产下第二胎。
蔡智奇在是否“超生”问题上与校方存在分歧。蔡智奇认为,根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印发的《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而校方则认为,虽然蔡智奇夫妇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但其配偶不能认定为留学人员(无证明材料),所以不满足该规定中“不予处理”的前提条件。其超计划生育二胎的情况属实,应按照计生政策进行处理。
蔡智奇认为,学校对他的处分不合理。他说,“在法律关系上面,依规我可以免予处理;”“另一方面,校党委副书记余其俊,他也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他在日本留学期间生的,他为何可以免予处理?如果一个处理,一个不处理,这涉及到是公正司法还是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专家:第一个孩子是否美国国籍是关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蔡智奇夫妻是否违规生育,关键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美国国籍还是中国国籍,如果是美国国籍,则蔡智奇的第二个孩子,是他们在中国生育的第一胎,是符合规定的。蔡智奇表示,他的第一个孩子有美国护照和美国出生证明,他认为应该是美国国籍。
“有美国护照,那肯定是美国国籍”,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俊峰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杨俊峰说,其一,国内法的适用一般要遵循属地原则,就是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事实才能适用国内法,但在美国的出生事实,是否适用国内法呢?其二,从计划生育的立法原意来看,因为超生占用过多的社会资源,比如户籍、教育、社保医保,所以处罚。蔡副教授的“违法结果”是美国公民,很显然在法律上是无法占用的。其三,当地计生委依据的《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为部门规章,位阶较低,在行政诉讼当中也只是参照适用。”
期待:希望尽量不影响到孩子
“我希望学校撤销原来的决定”,蔡智奇表示,“我们尽量不影响到孩子,让他们觉得这只是爸妈一个临时的工作调动,只是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影响到她,我大女儿现在特别排斥上幼儿园”。在问到是否有意给大女儿上中国户口时,蔡智奇说,“暂时没有这个打算,也从来没有哪个部门,提醒我给孩子上中国户口。”
记者电话联系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余其俊,对方未接电话;随后记者与华南理工大学计生办联系,对方表示,采访的事由校宣传部统一进行回应;记者又拨通校宣传部电话,对方表示此事找新闻科,但新闻科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