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将于1月16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将于1月23日起放寒假。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寒假。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各学校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
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招生等现象开展集中督查治理,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
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其他社会实践基地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而愉快的寒假和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