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近9万人将打破“铁饭碗”。今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将于2014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这标志着成都全市范围内统一实行教师退出制度。《办法》规定了4种退出渠道,并首次提出退出方式采用“合同退出机制”。
4种退出渠道包括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成都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郭越中介绍说,对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先实行转岗这一退出渠道,并进行待岗培训,由各级教师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学校安排进修学习、跟岗培训,给予教师改进和补救的机会。不愿意转岗、待岗培训,或待岗期满仍然不能竞争上岗的,由聘用单位予以解聘。
“这种循序渐进的退出机制,既能提高教师素质,又能给教师提供改进和补救的空间和时间。”郭越中说。据介绍,目前,成都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9万多人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退出方式采用“合同退出机制”,即将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格式化为合同。郭越中表示,这样就解决了退出渠道的合法性问题,降低了争议处理的诉讼风险。
对于退出程序,《办法》规定符合校内转岗和待岗培训的,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后实施,并报教师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符合校际转岗或解聘条件的,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后,报教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学校应提供事实依据和说明。“这样保证退出程序的透明化、正规化。”成都市教育局相关人员说道。
此前,成都以学校、区县为单位进行了教师退出机制探索。据成都市教育局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个区(市)县成立了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已有20957名教师纳入“县管校用”范畴,较2012年底增加了9664人。截至目前,全市有约200名教师进入退出程序,其中有11人待岗、有15人转岗、有164人依规解聘(辞聘)。
郭越中表示,办法的制定实施对大多数老师的影响并不大,不能胜任教师岗位的仅是少数。“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督,促进工作水平较低的教师快速提升业务能力,同时也让师德失范、不合格、不称职的教师退出教学岗位。”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成都市公办小学教师。他们认为,这将更加规范和督促教师的行为,时刻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具体影响有多大,还需要等《办法》实施后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