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重庆的女童摔婴案引发了人们的广泛讨论和争议。11月25日,一名10岁的小女孩在电梯内摔打一岁半的男童,并将男童扔出25层电梯。随后,人们在居民楼下发现浑身是血、危在旦夕的男童。
正处于天真烂漫年纪的小女孩为什么会对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小男孩痛下狠手?一时间,人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包括女孩是否有精神问题、有暴力倾向,甚至有人抛出了“天生恶人”的论调。
尽管从恶劣程度看来,小女孩的行为的确称得上凶狠甚至残忍,但人们应当理性地看待这起事件。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是“恶人”,人的性格、行为等等更多地还是来自于后天环境的影响。有研究表明,某些人的确比普通人更容易产生暴力倾向,但扣动其施暴扳机的往往还是后天教养,这些人在成长过程中往往受到过虐待或别的创伤,才会形成人格上的障碍。从本案来看,根据女孩父亲的自述,他和妻子平常会打骂女儿。那么,或许正是这种日常的家庭暴力,在潜移默化中给小女孩种下了恶念的种子。受家暴影响的孩子,更容易以暴力对待比他更小、更弱、更没有反抗力的人或动物。这是心理学上的常识,在“大欺小”的家庭环境中,“踢猫效应”再次发生作用只是早晚的事。相关报道中称,女孩事发前两三天就曾经说过想要把一个婴儿放在包里,从楼上摔下去。同乘电梯时会一直捏小朋友的脸,直到把对方捏哭。这种种迹象,或许正是女孩心理演变的流露,而女孩最终作出摔打男童的行为,只不过是其心理演变的最后结果。此外,女孩的父母在事后也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心,事发后,女孩和母亲第一时间躲到新疆,而且至今没有道歉,这种逃避责任的做法,多少也能让人们窥见导致惨剧的一些深层原因。
根据当地警方的通报,因行为人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即便施暴的小女孩可以免于处罚,但社会对此案的探究和反思却不应就此停止。除了追责,相关部门对这个女孩和他的家庭都应该有比较细致的调查。一旦查明父母在对孩子的教育中的确存在过失,那么对于是否应该剥夺其监护权,对于女童是否应该接受心理评估和行为矫正都应做充分考虑。要看到,本案不是一个简单的“不予立案”就能了结的,否则,对未成年人的宽恕就会成为纵容,既会留下社会隐患,也是对当事女孩的不负责任。
女童摔婴案或许是偶发事件,但考虑到近年来类似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对此类案件便不能孤立地看。12月3日,福建省莆田市便再度发生14岁男孩勒杀8岁女童的案件,惨剧再一次提醒人们,社会的暴戾之气正在向低龄人群蔓延,这已是不容小觑的严峻现实,而对于每一起悲剧,人们有必要深究其中存在的普遍性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也包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暴力蛮霸现象,甚至包括宣扬暴力的影视剧作品、描写暴力伤害的新闻报道。此外,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对此类事件的教育、引导、约束机制也值得深刻反省,家长和学校应增加对孩子情绪变化和行为特点的关注,发现暴力行为的苗头要及时进行引导干预。总之,对每一起涉及孩子的悲剧都不应放过,不能简单的“追责”或“不追责”了之,只有找到病根,才能对症下药,尽可能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