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幼师须持证上岗 严禁体罚孩子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幼师要接受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昨天,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即日起实施。《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全区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规范保教行为。
幼师要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学前教育是可以说是基础教育的“短腿”。随着幼儿园数量增长,幼师出现三个“弱化”:合格教师弱化,师资素质弱化,无编制、低待遇导致教师队伍的稳定出现弱化。一位幼儿园园长表示,与孩子们相处,首先要有快乐、积极的态度,对孩子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爱,在此基础上,纠正、劝导孩子选择合理的方式也很重要。其次,在师资教育方面,幼教老师要不断参加培训充电。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老师要关心、尊重、爱护每一位幼儿,平等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位幼儿。采取正面教育的方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同时,要求幼儿教师仪表要端庄、大方﹑整洁,服装应得体、简洁。不浓妆艳抹,不披头散发,不留长指甲。进班不穿高跟鞋、拖鞋,不佩戴戒指、耳环。保健员、炊事员需着工作服,保育员在分餐时需着工作服。
另外,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教师资格、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幼儿园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幼儿园教师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教育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
建立食品药物等系列管理制度
对幼儿园医师也有规定,要求幼儿园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接受过儿童保健职业培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幼儿的食品安全更加引人注目,《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同时持“健康证”上岗。保证幼儿膳食合理,营养均衡。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加强幼儿用餐管理及卫生。
另外,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和疾病隔离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建立园外人员入园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园外机动车进入园内。
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过度认字、做奥数题、大量背诵……一些幼儿园不是以幼儿为本,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快乐成长为重,而是自觉不自觉地走向了 “小学化”“成人化”办学路子,教育教学管理不符合幼儿成长规律。
《暂行办法》规定, 幼儿园应树立和强化“幼儿一日生活皆课程”的观念。坚决防止幼儿园教育内容、形式和教学方法“小学化”、“学科化”的倾向。幼儿园不得增加小学课程范畴内诸如珠心算、拼音、写字、大量的识字背诵、20以外加减法等教学内容,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禁止在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
另外,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幼儿每天游戏时间3小时以上。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记者 赵金玲 黄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