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8月8日,郑州郑东新区的郑州图书馆新馆开始试运行,可几天来不断有读者反映,原本安静的图书馆时常被孩子们骚扰。对此,郑州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表示,从11日起暂不再接待14岁以下孩子入馆,等正式开业后,一楼大厅会有一个专门的儿童阅读区。图书馆应不应该让孩子进一时引起了很大争议……
何必苛求“矫情的安静”
司马童
“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这是前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著名诗人博尔赫斯的一句经典诗句。因此,努力把图书馆打造成一个“读者的天堂”,应是从事这项事业所有工作者的一种奋斗目标。然而,看罢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之后流露的“怨言”,以及迅速作出的“限客”措施,我真的想说:图书馆何必苛求“矫情的安静”。
对于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出现的嘈杂“盛况”,笔者当然相信绝无虚报。至于孩子们的“喧宾夺主”,或是图书馆的“不堪重负”等“乱象”,我却觉得需要站在不同角度,一分为二地进行分析判断。譬如,一来新馆初开,瞧新鲜、凑热闹的市民肯定不少,暂时的人声鼎沸、秩序失控等在所难免;二来,时值学生放暑假,且全国许多地方的天气正在经历“烧烤模式”,又能看书、又可蹭凉的图书馆,无疑会成避暑消闲的首选之地。图书馆方面若能换位思考到这些因素,非但有助于控制自己的埋怨情绪,更不会“当机立断”地将14岁以下孩子拒之门外。
正是缘于以上的“特殊原因”,在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的日子里,出现个别儿童在馆内撒尿或撕书的现象,我以为同样需要以一种宽容谅解的心态,多检讨自身的“准备不足”,少计较孩子的“不守规矩”。一些读者向馆方反映安静空间被孩子们骚扰,最好也要给予耐心解释与开导,而不是以为找到了理直气壮的“驱客”借口,迫不及待地采取有效“行动”。
从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苛求“矫情的安静”,笔者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爆红于2011年的一则微博热帖:“据说杭州图书馆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因此也有了乞丐和拾荒者进门阅览,图书馆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有读者无法接受,于是找到褚树青馆长,说允许乞丐和拾荒者进图书馆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褚回答: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对照褚树青馆长那番满溢温情的待客之言,不知有些总拿“手电筒”照人的地方,会有如何的感想?
图书馆何必苛求“矫情的安静”,并不是说家长的管束、孩子的自律,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讲,一事当前,最好不要“把方便留给自己,将责难丢给别人”。就事论事地来说,又是高温酷暑,又是新馆刚开,郑州图书馆就算要苛求“矫情的安静”,亦当“以人为本”地缓一缓再行。安旭红 摄
无奈的次优选择
杨燕明
图书馆拒绝14岁以下的儿童进入,一时间争议四起。支持者认为“图书馆并非游乐场”,孩子不是来阅读的就不该进入,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反对者则认为图书馆应该是天堂模样,不该拒绝任何人的进入,如果你看不下去,你可以选择离开。在我看来,这二者其实是并行不悖的,毕竟,图书馆的确应该平等地允许每一个人进入,但这些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点,即“阅读者”,如果来的人不是为了阅读,而是为了打闹,“天堂”也是应该拒绝这类人群的。
不过,实事求是地来说,图书馆明文规定拒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进入,却又有因噎废食之嫌,毕竟,不是每一个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都只会打打闹闹,这意味着,“一刀切”的做法,其实是会“伤及无辜”的。虽然还将开设“儿童阅读区”,但也无法掩饰这政策背后的“不合理因子”。如果仅仅因为部分孩子打闹就拒绝所有的孩子进入,这样的逻辑,只要仔细考虑一番,便知道有多么不合理了。
只能说,就眼下而言,似乎没有比这更好的做法了,毕竟,当孩子的打闹对其他人的阅读带来干扰时,就已经超越了社会共识的底线了。换言之,图书馆拒绝儿童进入,不过是眼下最为无奈的次优选择。毕竟,如果不拒绝打闹的孩子进入,那么其他人的阅读权利将被侵占,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侵害。尽管图书馆是一个公共空间,且公共空间的任何行为都是自由的,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他人。就如同公共场合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一样,图书馆的打闹,从来都是该被禁止的。
不过在郑州图书馆这事上,却有一个很尴尬的现实,即这些孩子不是自己来的,而是父母带来的。这意味着,在孩子打闹的时候,父母是没有约束好的,这折射出素质教育的缺失。“养不教父之过”的道理人尽皆知,当孩子在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合打闹时,的确应让他们的父母承担责任,毕竟,他们才是孩子的监护人,理应对孩子的行为负责。从这个角度来阐释,眼下最急需加强的,仍是素质教育,让每一个父母和每一个孩子都知道公共场合的行为准则、图书馆的行为准则,唯有如此,公共场合的大门,才敢放心为每一个人敞开。D141
别怪熊孩子
张立美
图书馆沦为“儿童乐园”,犯错的确实是那群玩耍打闹的熊孩子。但是,以此把责任归咎于熊孩子,并不公平。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玩耍是他们的天性,只不过他们在图书馆里玩耍打闹,选错了地方。另一方面,大多数儿童是在父母陪同下前往图书馆,并不是一个人独立前往,那么父母就有责任和义务约束孩子在图书馆之内的一切行为,制止孩子的一些不当行为,而不是一句简单的管不了就摆脱一切责任。换言之,儿童在图书馆里喧哗,犯错的是熊孩子,但负责任的应当是大人。孩子不懂事,大人不能不懂事。实际上一些私人创办的社区儿童图书室运营非常好,在开放期间,孩子们都在安心读书,没有一个儿童打闹喧哗,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家长管教得好,引导得好,在孩子进入图书馆之前就会告诉和提醒孩子们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从根源上讲,图书馆沦为“儿童乐园”,主要在于一些家长带孩子去图书馆不是为了阅读,也不是为了长知识,而是附庸风雅,随大流,把图书馆当成避暑胜地,蹭空调,乃至把图书馆当成免费的托儿所。所以,他们对于孩子在图书馆里有没有看书并不关心。实际上真正去看书的孩子根本没有时间打闹、玩耍、喧哗,而是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在看书,看看各地新华书店里每天蹭书的儿童就很能说明问题。
为了保障图书馆应有的安宁,让大多数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书,对于一些影响他人阅读的打闹等行为,有必要制止,不能纵容。但是,简单粗暴地劝说、禁止儿童玩耍或者驱逐屡教不改的熊孩子只是治标之策。治本之策是,一方面学校和家长加强孩子们的社会礼仪教育,另一方面,图书馆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儿童图书馆,或者按照年龄段的不同,设立多个年龄段的儿童阅读区,让他们在打闹、玩耍中阅读。D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