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 一年级从拼音识数教起
2013年05月21日 08:04
作者:张雯雯来源:山东商报我要评论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通知,要求幼儿园不得进行“小学化”教育,不得向家长推销教辅材料。幼儿园要摆正教学位置,而小学也要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教育。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实习生张玉)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通知,要求幼儿园不得进行“小学化”教育,不得向家长推销教辅材料。而上小学后,小学各学科教学必须从零起步,不得拔高教学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
前不久,教育部正式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幼儿园“去小学化”现象。日前,省教育厅也提出要求,加强对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的监管,除使用经省教育厅审定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外,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教辅材料、活动材料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教辅材料、活动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教辅材料、活动材料。
“现在有些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理想,自行开办一些特色班,教拼音、英语、学算术,等孩子上了小学,一看学习内容都会了,就不认真听课了。今后幼儿园要摒弃这种‘小学化’教育,做自己该做的事,根据幼儿年龄特色和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保教计划。”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不得进行奥数培训、珠脑心算、拼音、写字等教学,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幼儿园要摆正教学位置,而小学也要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各科教学必须从零起步,严禁拔高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严禁压缩课程和加快课程进度,依法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制度,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选拔性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原标题: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推销教辅材料 小学一年级要从拼音和识数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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