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郑州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013年5月16日07:44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凡是符合条件都在资助之列。
据了解,学前教育国家资助金的资助范围和对象主要有:在郑州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有郑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城市、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低保、低收入家庭都属于动态管理,持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农村独生子女,一是要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二是要出具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由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社会散居孤儿,经相关部门(如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调查认定,并开具相关证明;父母残疾或幼儿残疾,有相关证件或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从幼儿园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3%~5%的资金进行资助。郑州晚报记者 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