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幼儿园校车侧翻续:教育局拒采访
2013年05月08日06:48
家长提供的幼儿园收费的收据。
□见习记者 曹杰 实习生 李晓波 文 见习记者 王亚鸽 摄影
本报洛阳讯 5月7日,本报L08版以《“惹事儿”的面包车却找不到主了》为题,对三门峡市渑池县一辆面包车送孩子回家途中侧翻,致多名孩子和家长受伤,而教育局和家长却在面包车到底归谁方面各执一词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很多市民和网友都希望知道:面包车到底是校车还是家长私车?
家长提供幼儿园收费收据
“面包车到底是不是幼儿园聘用的校车呀?”“如果是校车,教育局为什么非说是家长的私家车呢?他们想掩盖什么?”“家长们会不会为了索赔,硬说是幼儿园的校车呢?”……7日上午,本报报道刊发后,来自三门峡、洛阳和焦作的很多读者和网友纷纷对此事予以关注,并提出了以上疑问。
7日上午,受伤学生家长上官永民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慧丽双语幼儿园的收据条,上面清楚地显示:所收费用包含车费一项。
记者看到,其中一张收据日期为2012年11月8日,今收到一栏中显示,3个月费用一共630元,上端标示有饭、车、空三个字。收据右下方则盖有慧丽双语幼儿园的公章和园长杨慧丽的签名。上官永民妻子梁女士解释称,饭、车、空三个字,分别代表孩子在幼儿园的饭费、校车费以及空调费。
此外,梁女士说,事发时,驾驶蓝色面包车的司机姓江,年龄约60岁,刚刚接手这辆面包车,“大概开了4天,之前是园长杨慧丽的儿子开着”。
教育局对此“无可奉告”
既然学生家长有车费收取凭证,那么作为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后,渑池县教育局又是如何调查得出了慧丽双语幼儿园没有校车,事故车辆为家长私家车的结论的呢?
对此,上官永民表示,事发后,渑池县教育局根本未就此问题询问调查过学生家长。
7日上午,记者再次拨通渑池县教育局学前教育负责人陈书勤的电话了解情况。针对记者“孩子家长提供了幼儿园收取校车费的证据,你们怎么会调查得出幼儿园没有校车的结论呢?”的提问,陈书勤听完后只说了一句“有关事情无可奉告”,随即挂断电话。之后,记者连续多次拨打均被陈书勤直接挂掉。
随后,记者又与三门峡市教育局局长武少锋取得联系。武少锋了解情况后表示,将让渑池县教育局与记者联系说明情况。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非但未收
到渑池县教育局的任何回复,而且其间记者多次拨打渑池县教育局局长刘彦民的电话,始终都无人接听。
7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园长杨慧丽了解情况。这次,杨慧丽承认该园学生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事实,不过对于受伤孩子家长有关校车费的说法,杨慧丽则予以否认。杨慧丽说:“学校根本没有校车,车是别人的车,具体车主还没有落实清楚。我办学都15年了,事情发生后,我主动跑到教育局汇报的情况。”随后,杨慧丽称接个电话,待会儿回电。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杨慧丽非但没有回电,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也再无人接听。
交警队来回
“踢皮球”避谈此事
由于多名家长证实,事故车辆目前仍停放在渑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内。
于是,记者再次致电渑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询问事故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处理事故的民警出差了,还没回来,详细情况不了解,让记者拨打事故科的电话了解情况。而事故科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却说,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让记者拨打大队办公室电话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