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重拳”整治校车安全 清理违规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13日 09:11 |
“每天接送孩子的车辆是否安全?”、“孩子每天去上学的幼儿园是否正规合法?”9日,菏泽市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会议召开,近期将安排部署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和清理整顿菏泽862所未注册幼儿园工作。
建立校车联席会议制度
“我们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校车,目前运行的接送学生车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会议上,菏泽市副市长黄秀玲表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彻底整治和规范。
会议确定,即日起要开展一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市安委会部署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的一项专题内容。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
整顿活动从4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对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营运规定、车况不佳、车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取缔。
同时,会议下发了《关于建立菏泽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涉及到的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工作逐项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清理整治未注册幼儿园
“近期经公安局排查,菏泽目前尚有862所未注册幼儿园。这些幼儿园应该说是绝大多数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办学条件,师资没有保障、安全措施不到位、卫生条件差,应该坚决予以取缔。”黄秀玲表示,下一步要实行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关于开展未注册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4月15日至5月15日,菏泽将进行为期30天的未注册幼儿园清理整治活动。根据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属违法办学行为”。据此,未经注册办园的属违法办学行为。
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课外班,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抓紧按程序登记注册。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学生和儿童。
学校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会议强调,要坚持“一岗双责”,把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时段、每一个环节。教育局长、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实行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不履行日常管理职责的事前责任追究力度。
同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方,不仅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