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2013-03-26 来源: 本网
????为切实保障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凤阳县正式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设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每年可获得600元的入园补助金。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凤阳学生资助体系首次扩展到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制度规定,凡具有凤阳常住户口,在公办幼儿园、有资质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收费低于普通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其他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和孤残儿童以及残疾幼儿等均可申请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教育和生活补助。资助金采取按学年申报、分学期打卡发放的办法,贫困生人均每年可得600元。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该县财政预算安排,中央和省财政奖补办法予以保障。此外,各幼儿园还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目前,凤阳首批获得资助的976名困难儿童资助金已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韩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