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不是规定禁止幼儿园收书本费了吗?为什么很多幼儿园还在收?”随着春季入园的陆续结束,有关幼儿园乱收书本费的话题再次成为谈论的焦点。
不少家长反映,孩子所在的幼儿园还在收书本费,有的写个“其他”含糊其词,有的让直接交给老师,一张收据都没有。家长对学校的做法十分不满,但迫于学校的压力再加上孩子还要继续上学,只能忍气吞声。
[妈妈报料]
孩子的幼儿园还在收书本费
由于到了入托年龄,今年3月,张女士在位于交通路上的萌芽幼儿园为儿子报了名,每月伙食费加托费共计880元,其中伙食费每日10元,如果不去,可以扣除。报名后,老师随即给她了一张单子让她直接到银行转账,共计4***元,张女士想都没想就让老公去转了,可转后才意识自己交的什么钱都不明白,随后,张女士咨询园方自己都交的什么钱,园方给了张女士一张收据:上面写到“伙托费4***元(从3月1日~7月19日),其他475元。”
“那‘其他’都是什么费用呢?”园方的解释是:“书本费270元、学杂费180元(校服、床单、被罩)、押金25元。”
“现在幼儿园不是不让收书本费了吗?校服也是家长自愿的?怎么还收啊?”面对园方的解释,张女士很是无语。可一想到儿子未来还在这里上3年,只好忍气吞声,直到近日,看到晚报的315征集令,她才试着说出自己的质疑。
张女士说,孩子班里的很多家长都和她一样,敢怒不敢言,她希望通过她的声音可以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
[记者走访]
幼儿园书本费收的很“巧妙”
针对张女士的报料,近日,记者走访了西郊的多家幼儿园。走访中,记者发现,多家幼儿园存在乱收书本费的问题。由于担心家长举报,幼儿园在收书本费时很是“巧妙”,有的写个“其他”含糊其词,还有通知家长直接交给老师,由于家长手里没有任何凭证,所以投诉无门。
董女士的儿子在陇海路蓝宇优质幼儿园就读,托费每三个月一交。其介绍,孩子新学期的书本费早在年前就交了,共计187元,不过,这187元不是和托费一起交的,而是单独交给了班上的老师,不仅没有发票,更没有任何收据。
在颖河路幼儿园门口,当记者问起幼儿园有没有收取书本费的问题时,家长们纷纷表示有。一位前来接孩子的刘大姐告诉记者:“新学期的费用还没有交,上学期托费是直接交给银行的,书本费是单独交给财务室的,好像300多元。”当记者询问有没有收据时,刘大姐肯定地答道:“没有。”
“交了330元,年前学校通知交的。”在郑州铁路中心幼儿园门口,当记者问道有关书本费的问题时,前来接孩子的周先生一口答到。其介绍,他早就知道幼儿园不允许收取书本费,班里的其他家长也曾质疑过这种做法,但大多不了了之。
采访中,园长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特别谨慎,上周五,记者致电萌芽幼儿园的刘园长,当问到有没有收取书本费时,刘园长谨慎地答到:“没有,我们的书全部都是免费赠送的。”
[权威声音]
遭遇乱收费可到相关部门投诉
面对多家幼儿园乱收费书本费的行为,昨日,记者也电话采访了郑州市教育局宣外处的工作人员。当记者问道,幼儿园能不能收书本费时?电话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郑州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刚刚下了一个通知,这个通知他刚刚拿到手,还不清楚,需要查一下才知道。
当记者表示正在浏览《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报道,细则要求:“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更不得收取书本费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严格按照省里执行的,省里说不能收就不能收。”
对于多家幼儿园收取书本费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说,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投诉,记者是第一位,如果确实存在这些行为,那就属于违规收费。如果家长遭遇这类问题,可直接到幼儿园所属的教育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也可以直接到郑州事教育局办事大厅进行投诉。
[相关链接]
哪些费不该交?你瞅清了
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各市、县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费用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的,可收取校车费。
幼儿园为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账,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对于未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幼儿,幼儿园也不能“另眼相看”、差别对待。
除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我省还要求,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另外,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住宿费。(记者 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