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2课时
2013年03月19日02:59
□记者 王灿 实习生 刘艳艳
本报讯 春季来临,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高发,社会安全事故隐患增多,昨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2013年1号预警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确保每学年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2课时。
春季是雾霾、雷击等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多发期。通知要求,各地可根据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测信息,适当调整学生上课时间或地点,严防学生在学校和上下学路上遭遇灾害侵袭伤亡事故,保障学生在自然灾害中的安全。
各地要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门卫、值班、巡逻工作,严防校外无关人员闯入校园。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严重心理病人等各类易肇事肇祸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涉校伤害事故。针对部分地区依然存在的非法校车、无证办园校车问题,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校车行驶路线的维修养护,严禁非法营运学生车辆和车辆超载、超速等现象,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合格、路段安全、行驶合法。
另外,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开好安全教育课与组织好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结合起来,确保每学年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2课时;每学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应急疏散演练。
(原标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2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