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出学生安全1号预警———
教育部昨天公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3年第1号预警。特别强调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对校园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严重心理病人等易肇事肇祸重点人员,要强化管控,防止涉校伤害事故发生。
教育部表示,随着春季到来,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高发,同时社会安全事故隐患增多。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安全,各地要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门卫、值班、巡逻工作,严防校外无关人员闯入校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整合社会管理力量,全面形成校园安全工作合力。
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严重心理病人等各类易肇事肇祸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涉校伤害事故。
今年以来,四川、辽宁、云南、广西等地相继发生多起4.5级以上的地震,给当地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威胁。春季又是雾霾、雷击、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多发期。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本地容易出现的自然灾害,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发布预警,指导学校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自然灾害。
各地可根据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测信息,适当调整学生上课时间或地点,严防学生在学校和上下学路上遭遇灾害侵袭伤亡事故,保障学生在自然灾害中的安全。
在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方面,教育部指出,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当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禁非法营运学生车辆和车辆超载、超速等现象。(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