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逐步满足学前教育需求
2013年03月05日08:29
近几年,大家一直在关注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根据“意见”,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居住地儿童少年同等权利。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的需求。
同时,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也要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在省会,可以根据其义务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对持居住证的年限作出具体规定。
对于流动人口子女符合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可以持居住证与子女身份证明,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向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学校不得拒收。如果学校因超过班额标准接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统筹就近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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