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的周某对年仅4个月大的儿子一顿拳打脚踢后,又将其高高举起将其摔至昏迷,最后是妻子良心发现将儿子救下送到了医院。周某这样做竟然是嫌儿子怎么养也养不胖,弄得自己没钱花。
昨日,顺德区法院向媒体正式公布了这宗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周某故意杀害自己的儿子,致使其重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因故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故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3月12日晚上10时许,周某与妻子黄某及两个儿子在租住的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某出租房内,当时一家人正在睡觉时,周某与黄某因琐事发生争吵,4个月大的小儿子小良(化名)这时大哭起来,使周某心生厌烦。
父亲周某嫌小儿子“越养越瘦”,加上自己没钱,于是先用拳头对着小良的头部打了两三下,再用双手将小良抱起并将其头朝下摔倒在床边的地上,接着周某又走下床,用右脚往小良的头部踩了两脚,随后又将小良的身体翻转让其脸朝地面,然后到床头附近拿起一张木凳,抓住木凳的凳脚用凳面朝小良的后脑拍打了三四下,直至小良昏迷方停手。
据查实,周某用木凳殴打亲生儿子小良时,小良已经昏迷了过去,没有哭,气息也很弱。周某称当时很想让小良“投胎”重新做人过上好日子,因此没有对小良进行施救,而是对妻子说:“儿子已经死了,救不回来了,你将他扔进垃圾桶,对别人说他病死了就是。”
随后,周某的妻子和闻讯赶来的亲属抱着奄奄一息的小良,马上送往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小良终于被抢救了过来,但是其已是一名残疾人。后被评定为九级伤残。(记者肖颖 通讯员周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