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可获生均经费拨款了
2013年03月01日05:39
本报2月28日讯(通讯员 周立明 杨效伟 记者 秦国玲)28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起,潍坊市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机制,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确定。此次生均经费主要用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将有效解决当前公办幼儿园经费不足、运转困难等问题。
2月26日,潍坊市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起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机制。
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市财政只负担市属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分季度拨付到各公办幼儿园。市属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市属公办幼儿园。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共有幼儿园1724所,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在1100所左右。此次生均经费主要用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使用范围包括保育教育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园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或偿还债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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