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政部昨日公布2012年全国收养登记情况,去年共帮助2万多名孩子回归家庭。其中,涉外、涉港澳、华侨收养登记占13%。民政部表示,将继续坚持国内收养优先原则。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办理收养登记24635件,其中内地收养登记为21324件,占收养登记总量的87%。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家庭,民政部要求应及时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严禁各种搭车收费及其他乱收费行为。
民政部介绍,当前,涉外收养数量及其占收养总量的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2012年全国共办理涉及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收养登记3311件,仅占全国收养登记总量的13%。去除涉港澳台同胞、华侨的收养数量,外国人收养所占比例更低。
此外,涉外收养登记中残疾、大龄等特需儿童比例呈上升趋势。受传统收养观念影响,国内收养需求多为健康、低龄儿童。据统计,2012年涉外收养中残疾、大龄等特需儿童达74%。
民政部介绍,近年来,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健康、低龄儿童逐年减少,国内收养需求不断增加,各地普遍出现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家庭数量远高于可被收养儿童数量的局面。
据透露,为回应公众对改善收养工作、保障被收养儿童权益的新期待,民政部正在协调推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的出台,依法有效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