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幼儿园保教费每月600元中心城区户籍可省200元
2013年02月21日03:19
本报讯 (记者 周波) 春节假期后,我市幼儿园陆续开园。昨天,市教育局就家长关心的收费问题做出解答,强调幼儿园收费仅有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除此四项之外不得另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家长如发现违规收费的可向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我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600元/生·月。由于市和区(市)县两级政府财政对公益性幼儿园中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给予了补助(中心城区为200元/生·月),故本市户籍(中心城区)3—5周岁幼儿家长实际只需交纳400元/生·月。
市教育局表示,省部属在蓉单位公办幼儿园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建议咨询上述部门。
五城区和高新区其他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分别为: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500元/生·月。
以上几类幼儿园全托幼儿住宿费标准都为150元/生·月。按规定,在相当于中小学寒暑假期间留园幼儿的保教费,均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但民办幼儿园不得上浮。
其他区(市)县公益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标准,由当地区(市)县价格、教育和财政部门确定,具体价格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则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区(市)县价格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民办幼儿园因成本因素确需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只能在秋季开园起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并且应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费标准。严禁在学期中提高收费标准。
市教育局强调,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账目,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了解,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原标题:公益幼儿园保教费每月600元中心城区户籍可省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