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立农村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2013-01-19 10:31
本报讯(记者 冯建伟) 从2013年起,新疆将建立中央、自治区和地县分项目及其按比例分担的农村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将拨付1.6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保障对象为全疆农村学前两年各族幼儿。保障内容主要有:幼儿伙食补助、公用经费补助、免费读本经费、园舍维修改造经费等项目。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地为主,自治区奖补等原则。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各地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