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婚礼”过犹不及,学前教育需要监管
2013年01月16日00:33
日前,河南郑州一家幼儿园为幼儿们举行了一场隆重的“集体婚礼”。婚礼全程按成人仪式进行,有主婚人、单膝跪地、互戴戒指、拥抱接吻,甚至“新人”的父母也在现场见证。众所周知,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双方必须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此“集体婚礼”毫不意外地引起舆论哗然。批评的意见集中在扭曲幼儿心理之上,但一堆早教专家们却也没放过这个机会,跑出来说这是“体验式教学”,呼吁大家莫以成年人的眼光看儿童的世界。
现时,一些人把幼教甚至早教的功能吹捧上天,像“体验式教育”、“了解性别角色”这样似是而非的术语和概念,显然能忽悠到不少家长,当中包括了被这家幼儿园请去“见证”该场婚礼的那些父母。笔者研究教育政策多年,从未见过为了让学生了解婚姻而去结婚的“体验式教育(participatory education)”。且不论幼儿是否必须了解婚姻,难道教育就只能以亲身体验的方式进行?按此逻辑,中小学里的性教育,在谈及安全性行为时,是否必须让学生使用一次安全套,来一次亲身体验?“体验式教育”只是众多教学方式中的一种而己,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有适用边界的教育方式,并非所有教学内容都可以亲身体验。把一个仅适用于正规教育中部分内容的方法,放到学前教育中去使用,可谓荒诞之至。
学前教育的对象是在0到6岁的儿童,一般可以分为两个阶段:0到3岁的婴儿期以及3到6岁的幼儿期。从主流教育理论的角度看,这两个年龄段的儿童均不宜进行全日制正规教育,婴儿需要的是看护和照顾,幼儿则是看护加小量的适应性训练,目的仅仅为了让他们进入正规教育(亦即小学)后能尽快适应。在多数的发达国家及地区(例如欧洲),政府均为这两个年龄段的小孩提供婴儿托管服务(育婴室、托儿所)和幼儿教育服务(幼儿园)。但在中国,现实是哪怕9年义务教育也并不能完全免费,学前教育更不在公共开支的覆盖范围内。幼儿园,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几乎都变成了营利组织。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幼儿教育成了一个缺乏参考标准,充斥了逐利行为的市场。找个老外站在门口,也不知道他的英文如何,便可吹嘘为“国际幼儿园”;找几个教育界并不认可的所谓早教专家忽悠几句,就把本应还在嬉戏的小孩拖进早教中心;一句“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让多少不懂内情的父母砸锅卖铁。为了掏尽家长的口袋,这一次的噱头是“集体婚礼”,下次又该是什么?
纵观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追求的都只是让幼儿在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下开心、健康地度过童年,仅此而己。公共资源即使不能覆盖幼儿教育的阵地,也不应对这个仍被称为“教育”的行业放弃监管,否则乱象将越来越多,下一代中国人的童年只会越来越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