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少国 [来源]汉川市脉旺中心初中[发布时间] 2013-01-10
为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的收费政策,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减轻家长负担,解决幼儿的入园难。近日,汉川市物价局、汉川市财政局、汉川市教育局等三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并结合汉川的实际情况,制定汉川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
该《标准》将全市学前教育分为汉川市直机关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单门独院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等五类。根据不同类别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并规定全市所有学前教育一律只许收取保教费、伙食费、乘车费(有校车的)等。
该《标准》要求,各幼儿园在收费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年审手续。所有学前教育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本标准外的其它费用,更不得收取捐资款和书本费。各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以规范的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或网络形式将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媒体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为防止出现二次收费,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将进行不定期的收费检查。该《标准》的制定,将有效遏制学前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保障学前儿童的合法利益,从而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