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机关幼儿园年耗公款2776万 仅招公职子女
2013年01月10日00:31
本报讯(记者 赵玉雄) 东莞两会正在召开,一份《东莞市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泄露了天机。东莞三家机关幼儿园2013年的财政预算支出高达2776万元。据南都记者了解,这三所幼儿园仅接收机关单位职工子女或市属公办学校教职工子女。(1月9日《南方都市报》)
东莞市一年花费近三千万的公款供养3所机关幼儿园,但这些机关幼儿园不是“公共”的,而是“专供”的,只招收公职人员的子女,把平民百姓的子女拒之门外。这种做法,就是拿公众的钱变相给少部分享有特权的人谋福利,是极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公民有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众所周知,“学前教育”并非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共存是“学前教育”的普遍现象,但公办幼儿园由于有实力雄厚的财政支持,在师资、办学“硬件”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都优于“民办”幼儿园,送子女到公办幼儿园上学便成为所有家长的心愿。如果平民百姓的子女连上公办幼儿园的机会都没有,又谈何教育公平?
其次,公共财政提供的服务是共享的,所有公民都有平等享有的机会。在一些人看来,机关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就应该安排财政预算,但这种事业单位该不该存在本身就值得商榷。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很多地方的机关幼儿园已经脱离了财政供养,如果死死抱着这个计划经济遗留的“尾巴”不放,不痛下决心割掉,就难以让所有公民都平等享有公共财政提供的服务。
再次,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是教育市场上的不平等竞争。“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市场竞争激烈,政府对公办幼儿园大包大揽,就是对私立幼儿园的排斥和打击。政府在学前教育阶段应该做的,是加强监管、提供服务,在财政有余力的情况下对幼教机构进行补贴,但这种补贴不能只是惠及机关幼儿园,更不能成为机关干部的福利。
(原标题:2776万公款咋成了机关幼儿园的“专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