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条件成熟应设家委会
2013-01-03 00:03:00 来源:
中小学幼儿园条件成熟应设家委会
由学生家长组成,将参与学校管理化解家校矛盾
本报讯(记者单伟强)今后,新疆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此举旨在让家长享有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让广大家长为搞好学校教育工作献计献策。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实施意见的通知》日前下发,要求各地做好家长委员会工作。
据悉,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组成,将参与学校管理,化解家校之间的矛盾。
家长委员会的产生由学校和幼儿园组织,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
家长委员会应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幼儿园爆出家校冲突及学校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家长缺乏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的渠道。
根据实施意见,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是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同时,也可参与教育工作,如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校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此外,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与学校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作用,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引导家长积极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
作者:单伟强
(本文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