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鹏 政协委员
随着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收费标准出炉,随着幼儿保教费大幅提升,扰攘多时的公办幼儿园退还赞助费办法尘埃落定:今秋入读公办园交了赞助费的幼儿可以申请退费了。前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秋季新入园且自愿捐资助学的各类公办园的幼儿,其家长都可自愿向幼儿园提交书面退款申请,提供捐资助学票据等材料后,由幼儿园在3个月内一次性全额退款。不过,有些家长却担心会因申请退费导致幼儿园区别对待自己的小孩,所以“不敢退”。
尽管幼儿园赞助费属于“不义之财”,尽管幼儿园收赞助费一直受舆论的批评,也从来不被国家所允许,但一直以来,公办幼儿园收赞助费还是收到盆满钵满。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园不怕没生源,不怕家长不做“贡献”。
多年来,赞助费作为幼儿园的潜规则大行其道,民众叫苦不迭。如今,广州市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今后不得收取赞助费及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并制定有关退费办法。应该说,这对结束幼教乱收费具有积极意义。教育局的出发点无疑值得肯定,起码让家长们看到了希望。
遗憾的是教育局同时埋下了伏笔:“今年入园时交过赞助费的家长,可自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退款申请,与幼儿园协商退款”。也就是说,赞助费可以退,但退费的程序必须由家长启动,要家长自己去讨。有家长说,得知这个消息后,先是喜,后是忧,亦喜亦忧,忧甚于喜。为什么呢?很简单,孩子在人家手里,你就不怕影响孩子的在园利益?
退赞助费的可操作性,还涉及到有些家长交费时没有得到发票、收据,乃至白条。幼儿园在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时通常巧立名目,收费的方式和类型都比较复杂,即使家长申请退款,也可能遇到种种障碍。还有家长担心某些幼儿园无钱可退,万一遇到这种情况又怎么办?
众所周知,一项政策好与不好,关键在于执行。没有执行力或执行力不到位的政策,很可能沦为“画饼”。退赞助费这项新政,处理不好就会变成鸡肋。
我以为,政府不妨好人做到底。教育局或物价局如果足够负责,就应该以政府的名义强制公办幼儿园主动退费,而不是让家长去申请,去和幼儿园协商。这应该成为清退赞助费的基本原则。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值得关注的还不仅仅是清退赞助费的方式。据家长反映,最近已经有个别幼儿园制订了收取所谓“不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的办法,为赞助费“换了新马甲”。坚决禁止收取赞助费、清退赞助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的同时,还应坚决禁止幼儿园借开办各种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等敛财。
教育可谓最大的民生,教育公平可谓起点公平,读个幼儿园比读大学还要贵的历史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