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家长 你敢申请退赞助费吗
2012年12月26日07:01
扰攘多时的幼儿园退还赞助费办法尘埃落定。前天,广州市教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秋季新入园且自愿捐资助学的各类公办园的幼儿,其家长都可向幼儿园提交书面退款申请,提供捐资助学票据等材料后,由幼儿园在3个月内一次性全额退款。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来了公办园退还赞助费的通知,不少家长也是小小高兴了一番。可是千万别高兴得太早,细看退费通知,真可谓“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原来退费遵循的是“自愿申请、协商处理、幼儿园举办单位负责,即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换言之退还赞助费由幼儿园举办单位自行负责,需要家长和幼儿园两方协商解决,而不是人们希望的教育部门强令幼儿园必须退费。
说起来似乎也在理,谁收的钱就向谁要求退还。可是敢问一下:有多少幼儿家长敢拍胸脯要求幼儿园退费呢?孩子还在学校,如果申请退费了,以后幼儿园会否歧视孩子?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和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涨工资一样,没有工会的撑腰,有几个工人敢放狠话:不涨工资,明天就走人?而且申请退费还需要票据证明,可是有的幼儿园在收赞助费时,连白条都不打,又谈何退费?
与幼儿园相比,家长永远处于弱势地位。记得当初退还赞助费的规定刚一出台,就有一些公办幼儿园放出狠话,“如果真要退费,就让学生退园”。好不容易抢到的学位,谁愿意为了要回赞助费而放弃呢?于是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结局:很多家长担心退费影响孩子在幼儿园的利益,竟陷于“你敢退,我不敢要”的尴尬境地。更何况教育部门还说了,退费有多种方式,家长除了申请直接退之外,还可用赞助费抵消部分在幼儿园的其他费用,那如何防范学校将赞助费换个马甲,比如说改为“设施捐款”而拒绝退还呢?
赞助费作为幼儿园的“潜规则”长期存在,现在教育部门明确取消,当然是件好事。但好事还得办好,不能保教费照涨,赞助费却退还无门。因而要想退费不是“童话”,单靠申请协商恐难保障,还须有关部门出台强制性措施。(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