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召开义务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总结会暨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启动会。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本市将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天津市所有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新阶段现代化建设标准,义务教育实现高水平均衡发展。
《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共分为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师队伍、素质教育四个部分,100条建设标准。按照此《标准》,在未来三年内,本市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学校布局,落实就近入学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广高效课堂教学典型经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农村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素质提升项目,促进教师区域内合理流动。加快学校文化建设,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推进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提高校长的专业素质和办学执教能力,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据悉,2008年以来,市政府相继颁布实施了“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快天津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和“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等有关文件。目前,全市1190所义务教育学校和16所特殊教育学校验收达标,新建、改扩建145所公办幼儿园,提升改造15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509所村办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校舍179万平方米。
副市长张俊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下一步,要以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继续启动实施新一轮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程(2013—2015年)、学前教育提升计划和农村高中达标建设工程,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再上新水平。
会上,市政府对全面完成三项工程的区县进行了表彰。同时,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向第五届天津市首席督学、督学顾问和兼职督学代表颁发了聘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