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梧州日报消息:日前,记者从广西梧州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自治区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设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入园补助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
据悉,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的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各级各类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设区市财政和县级财政按有关比例共同分担。入园补助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保育教育和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800元和1200元二档来确定具体资助标准,其中1200元的补助标准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根据有关规定,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申请及评审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实施,按学年进行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开学后,由幼儿园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申请入园补助金,儿童家长凭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幼儿园收集发放入园补助金的受助儿童家长银行卡资料,由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学期通过银行卡,把补助金统一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不得发放现金。春季、秋季学期入园补助金分别发放。
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秋季学期梧州市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的申请工作已结束,市本级申请入园补助金的困难儿童共有123人,总资助金额为60600元。该笔补助金将于11月底或12月初集中存入受助儿童家长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