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幼儿园收教材费属乱收费
昨日,山西省城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孩子在太原市钢新第四幼儿园上中班,最近班里提前收明年的费用400元,但园方没给开收据,所以他不清楚是什么费用,希望记者帮忙问一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王先生家,王先生说,前几天他曾去幼儿园打听这400元是什么费用。老师一会儿告他是书报费,一会儿又说是书费,不含报纸费用。幼儿园确实有自己的一份《幼儿报》,孩子经常带回来看。今年9月,他才给幼儿园交过400元,刚过去3个多月,就又通知交费。作为家长,收费能够理解,关键是不清楚400元到底是什么费用。
随后,记者来到钢新第四幼儿园,采访到了该园的王园长。王园长说,最近收取的400元费用是学生下学期的教材费,因为幼儿园要提前购买下学期的书。之所以没有给开收据,是因为买书时幼儿园只能拿到一张总的收据,所以没办法给每位家长开收据。另外,每本书后面都会有售价,幼儿园不会乱收费。
王园长表示,如果家长需要收据,幼儿园也可以开。提出这个问题的应该是新学生的家长,因为在幼儿园上了两三年的孩子的家长,都知道他们幼儿园不开收据。她会再和每个班的老师说一下这件事,再向家长们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那么,幼儿园能否提前收取下学期的教材费?交费后是否应主动给家长开具收据呢?今日上午,记者咨询了省教育厅财务处一名负责收费标准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幼儿园收取教材费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幼儿园打着提前收取教材费的旗号收费,就属于乱收费。
记者查阅了太原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太原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价费字[2003]167号文件中第四条指出,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管理费、保教费、保健费三项费用(伙食费、寄宿费、托班费另算)分别核定,按月收取。文件中并没有提到幼儿园应该收取教材费这项内容。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太原市教育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记录下情况后,表示会将此事反映给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