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3~6岁学前儿童若有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孤儿等情形,只要符合相关政策,有望获得每人每学年300元的经济援助。
近日,相关部门出台了新规,对江门(三区四市)学生资助体系将首次伸展至学前教育阶段,设立学前教育资助经费。无论是市直公办幼儿园,还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童,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本省3至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市财政将按照每人每学年3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首批学前教育资助经费将于今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经费将按照实际申请的人数进行发放,如果申请人较多,会按照各幼儿园在读儿童人数的10%控制申请指标。
此外,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3至6周岁江门市残疾儿童,还将逐步实现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府将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基本康复教育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