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对于此次收费标准出台以前已存在并办学多年的公办幼儿园,按照级别对应收费标准执行;对于今年秋季新改建幼儿园,因其办园设备、师资力量未严格达标,暂按新标准中最低级别标准下浮40%执行,待其办园条件达标后,再根据幼儿园实际办园水平分级别申报调整收费标准。
新规还要求,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一律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收取书本费;各公办幼儿园须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取保教费,并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张隽)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