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务司司长 吴国生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广大教育财务工作者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好筹措、使用和管理教育经费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持续增长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增加教育投入的措施,教育财政投入大幅增加,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预计约2.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望如期达到4%。
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坚持”二字重申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继续确保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一是要落实国家财政教育投入政策,保证4%目标实现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切实落实《教育法》提出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推动落实近年来出台的全面开征教育费附加等一系列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措施,多方筹措财政教育经费。二是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合理安排使用教育经费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安排和使用教育经费。总的精神就是,要紧紧围绕“育人为本”这个核心任务和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两大重点,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坚持教育经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
一是优先保障教育教学,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经费。财政性教育经费首先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继续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各级学校基本运转经费。要探索建立中小学校舍建设长效机制。二是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继续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动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建设;支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组织实施好“2011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等;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三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加大对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幼儿园教师和园长开展培训;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教育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要全面加强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突出全过程监管、全方位监管和技术监管。
一是以修订财会制度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发布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推动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快修订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增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尽快印发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直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文件,指导教育系统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二是以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单位配齐财会人员;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工作;加强教育财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加强教育财会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以健全监管体系为重点加强经费监管。加强内部审计,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扩大审计范围,创新审计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财务公开。加强专业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检查、项目稽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作用。四是以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加强管理创新。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加强经费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工作;着手建设教育部经费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部属高等学校财务运行实时监控和历史数据分析。五是以开展项目考评为重点加强绩效评价。制定科学的考评方法和符合客观实际的考评标准,引导学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资金分配、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六是以推广先进经验为重点加强舆论宣传。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及时推广;要对发现的问题、查处的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加强案例警示教育。
《中国教育报》2012年12月1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