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特殊儿童只能待在家中或者在康复中心接受训练,但在家长们心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和其他孩子一样享受普通的教育和快乐童年。由于公办的特殊儿童康复机构学生爆满,一些残疾儿童家长和社会人员办起了“家庭作坊式”的幼儿园,但是受场地规模、投资能力限制,这些民办康复机构大多不符合要求,小规模运营,再加上无序竞争,缺乏监管,从而引发管理及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应尽快规范和加强对这类民办非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其健康运行,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康复机构提供普惠性服务。
很多民办机构为了减少责任,训练时也需要家长陪同。如果家长去陪同孩子训练,就不能够上班,不能够上班就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经济来源也就保证不了孩子的训练费用,这样就会毁掉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康复中心,教师和康复人员因为编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待遇不高、工作难度大、康复任务重、专业培养时间长、教师流失快,往往导致残疾儿童与康复治疗教师要花长时间重新适应,严重影响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和康复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给家庭、社会造成危害。
作为一名康复中心的老师,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一颗爱心,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付出更多的爱心和耐心。这一事件的发生,不仅是一句“师德”、一句“赔偿”可以解决的事情,需要我们多层面、多层次考虑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问题。
大力发展公办特殊幼儿园
在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这样的一个特殊行业,经过各级政府、残联和家长的公共努力,许多残疾儿童通过专业康复训练走进了正常的学校就读,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得到了专业的认可。康复中心的老师、治疗师们,工作的强度和难度也不是常人想象得到的,他们每个人既集治疗师、教师、保姆于一身,又承担着康复、教育和保育的任务,他们承载着残疾儿童父母的期盼和家庭的重托。
厦门市委、市政府做了有益的尝试。2011年6月1日,厦门在原博爱康复中心“聋儿、智障和自闭培训部”的基础上,创建公办特殊幼儿园“厦门市心欣幼儿园”,为听力语言障碍、智力障碍、脑瘫与自闭症四类残障儿童进行综合性康复训练和学前教育。相关业务由当地市级教育局和卫生局进行监管。2011年11月22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特殊教育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特殊教育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在全国率先规范特殊幼儿园的发展,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订规划,切实加大投入,力争到“十二五”末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一所达到设置标准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将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纳入全省普通学前教育范畴,纳入公办学前教育总盘子。
残障儿童学前教育公家买单
学前特殊教育强调力求有效地掌握身心障碍幼儿与发展迟缓幼儿的特殊需求及障碍发生的时效性,以期早发现,并依据幼儿的个别差异,尽快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与策略,以便提供在医疗、教育及社会资源等各方面适合的协助。兴办这么多幼儿园不仅仅是个“筑巢”问题,教师队伍才是根基保障。发展学前特殊教育,解决残疾儿童入园问题,要一手抓园所建设,一手抓幼教师资队伍建设,让更多的残疾儿童享受到专业的学前特殊教育,让更多的家长见证生命的奇迹。很多残疾儿童家庭都很困难,因此残疾儿童幼儿园将坚持公益性,保教费、生活费等收费很多可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待遇,同时提供一定的康复费用补助。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厦门市财政局于2011年3月印发了《厦门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市残联认定的康复定点机构接受康复的7周岁以下特殊儿童,视残疾类别不同,肢残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最高补助2000元,听障、智障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最高补助1100元。2012年5月,厦门市残联、厦门市财政局出台的《厦门市残疾人和低保户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规定,特殊儿童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给予幼儿每月400元、幼儿园每月500元的就学、助行和护理补贴。
用心关爱,帮助特殊儿童融入社会,让他们与其他孩子一样成长在同一片蓝天下,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注:厦门市心欣幼儿园是全国首家独立设置的公办特殊幼儿园,作者系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