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市政府学前教育补助从2011年9月起实施,补助对象是2011年9月起在佛山市内幼儿园就读大班的幼儿,补助对象需具佛山市户籍,补助标准为300元(市级财政补贴90元,南海区补贴210元),将由幼儿就读的幼儿园在每年11月左右发放。
而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在2011年1月起实施,补助对象需具南海区户籍,补助标准为680元。“考虑到我区已有户籍儿童学前教育经费补助方案,所以此时间段只对佛山市内的非南海户籍大班幼儿进行补助。”相关负责人称,该笔补贴将通过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发放,或在2011年7月中旬前完成。而2011年9月在园的南海区户籍大班幼儿的学前教育补助经费的发放时间大约在2012年上半年前完成,补助标准保持为680元。
南海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某幼儿园大班儿童在南海就读,户籍为佛山市而非南海户籍,可以享受佛山市每学年300元的补贴;如果这名儿童为南海户籍儿童,则不管他在何处就读,都能享受南海区每学年680元的补贴。但是,这两类学前儿童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学前教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