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2009年、2010年市财政500万元奖补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11年扩大至2000万元,对各类独立选址新建幼儿园,秋季竣工投入使用、办园规模达6个班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80万~150万元;对各县区接收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达6个班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0万~30万元;对市区原无证园经整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一次性奖补20万~30万元,对按公办园管理和收费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和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予以500元生均补贴;对进入市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就读的低保家庭和孤、残儿童,每生每学期给予1000元资助。奖补标准和范围均较往年都有大幅度提高。(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马鸿龙 束芳)